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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崇茹

    1、99年7.20以後沒幾天,派出所找我,問了幾個問題,我都一一回答,但沒有回答我不煉法輪功。接著我簽了字,又摁了手印。2、7.20以後,領導幾次打電話,派人到我家讓我寫對法輪功的“認識”,並且要求要寫“狠”點,“多”寫。我沒有按照領導的要求做,一共寫了3次,每次都只寫了只有半篇多。領導很不滿意,認為不合格,但我又拒絕重寫。領導沒有辦法,只好他們動手替我寫的,上交了。(具體內容不清楚)3、2000年,我被叫到派出所,同時有單位的2個領導和家屬,先是民警向我提出幾個問題,我都沒有按照要求回答。最後我簽了字,按手印,後又要求我寫“不去北京的保證”,我也寫了。單位領導和家屬也都寫了“保證”。4、2002年十六大期間,民警到我家問了幾個問題,我都沒有正面回答,之後要求我簽字,我沒有答應。兒子出來後,讓兒子替我簽了字。當時都沒有悟到這就是隨從邪惡,在與舊勢力簽約。現在回想起來,深感痛悔,對不起師父,我現在要嚴正聲明:我個人、單位領導、家屬(愛人、兒子)所寫的一切材料、“保證”,簽過的字,摁過的手印,說過的一些不該說的話,從即日起全都作廢。我向師父保證,以後這樣的事情絕不會再發生,一定精進實修,勇猛精進,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學法,證實大法,發正念。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1/86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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