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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秦光

    2000年7月中,邪惡迫害大法一週年之際,為捍衛大法,證實法,我帶著寫好的“法輪大法好”的橫幅隻身去北京。在天安門廣場升國旗的地方,我打開橫幅,喊著“法輪大法好!”約一分鐘,一個人跑來搶走橫幅把我送上警車,送到公安局天安門分局。後來,由單位去人把我接回本地。第二天單位保衛處說:我可以回家,但要寫個“保證”。我說,我甚麼保證也不寫。後來說,只寫以後不去北京就可以。我說,寫也沒用,該我去的時候我還去。後來女兒寫了底稿讓我簽字。當時我想:寫了,該去我還去。就寫了“不因法輪功的事去北京”。接著八月份我又和同修去了北京,回來後拘留半月。後來由於自己學法不深還以為自己做得很好,一直沒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最近在師父的點化下認識到,這是很嚴肅的問題,是站在邪惡一邊,向邪惡妥協,這是大法弟子決不能做的事,是自己修煉路上的恥辱和污點。特此嚴正聲明:以前我寫的東西和不符合大法弟子要求、向邪惡妥協的一切言行及家屬為我寫的“保證”全部作廢。今後要努力加倍償還,洗刷自己的污點,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1/86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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