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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玉梅 我自96年得法到99年7.20這幾年的時間內,由於自己沒有真正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學法、修煉很不精進,抱著很強的執著心、做事心。2000年冬天,我到一家複印店印真像資料時,被複印店人員告發,被當地公安非法抓捕,遭三天毒打後,被送往市看守所關押。後來,家人和單位用錢物(2萬元左右)打通關係,被押回單位。在此期間,領導們的“關心”、家人的“高壓”下,我也失去了正念正信,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也絕對不能做的事。回家後,我傷心到了崩潰的邊緣,那種絕望的心情已經無法用語言來形容,真是痛不慾生。我鼓足勇氣,試著回到大法中來。幸運的是師尊給了我重新做好的機會。過了一段時間,我寫了幾句話送到單位領導那�堙A我說我學的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學真、善、忍沒有錯……。這樣我又重新回到正法中來,做著師尊要求做的三件事。為了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與舊勢力決裂,現特此嚴正聲明:我以前向邪惡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言行及“保證”全部作廢。走師尊給我安排的路,助師正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1/863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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