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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翟繼蘭 我於1997年3月份有幸走上大法修煉之路的,在1999年12月份因發真像傳單被惡警當場抓住送到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由於舊勢力的鎮壓強化洗腦,由人代筆簽了“三書”和不符合法的“保證”,在此聲明徹底作廢。認識到大法弟子所肩負的歷史使命和師父的慈悲苦度。要完成大法弟子的使命與自己肩負的責任,證實法,講清真象,救度眾生,緊跟正法進程,不能失去萬古之緣。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1/863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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