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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穎 3年前我在去北京講清真像的時候,由於自己的不堅定,認同了舊勢力的安排,在公安給我寫的“悔過書”上簽了字。我的這種行為是不符合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我在此鄭重聲明,“悔過書”作廢。走一個大法弟子該走的道路!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1/863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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