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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秀芬 在2001年妹妹因進京上訪證實大法被非法勞教期間,我與孩子和妹妹前去探視時,惡警揚言家屬是煉法輪功的一律不許接見,當時因見妹妹心切,違心的說“不煉”,以及孩子和妹妹違心所說的不利於師父和大法的話,全部作廢。同時在我遭受非法迫害關押期間,派出所讓妹妹為我所寫的“保證書”及所有對師父和大法不敬之言行,全部聲明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1/863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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