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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彩香 我是96年5月得法,因學法不深,在邪惡舖天蓋地襲來之時產生了怕心,使自己理智不清,在2000年全廠組織不煉法輪功“簽名布”條上違心地簽了名。後來我在深入學法時正悟到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做違背大法的事。為此,我嚴正聲明:那次簽名作廢。我決心緊隨師父“放下人心,救度世人”的正法步伐,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彌補過去的不足。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1/863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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