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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楊永華

    1. 在被迫下把大法書交給公安局是錯誤的,師父的法像沒有保護好是有罪的。

    2. 不管是書面的和口頭的“保證”是錯誤的,全部作廢。

    3. 中央取締法輪功是錯誤的,還李洪志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30/11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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