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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方遠

    我是一名小弟子,今年16歲,目前正在讀高中一年級。我於96年8月得法,開始跟父母修煉法輪功,深知法輪大法是正法。可是在最近學校組織的“法輪功排查表”的填寫中,自己沒有把握好,在老師嚴厲的監督下,因怕被學校開除,我在“排查表”上簽了字,表示“以前不曾煉過法輪功,今後也不煉法輪功”。過後十分後悔,覺得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特此嚴正聲明:在“排查表”上簽的字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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