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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亞芳 看到明慧週刊同修寫的修煉體會,心情久久不能平靜。我是一名98年得法的學員。由於學法不深,悟性又差,怕心又重。在99年邪惡迫害大法其間,我沒能堅定正念,而順從了邪惡妥協了,把大法書籍交給了當地的邪惡。自己的名字也簽到了邪惡的本子上,寫“不煉了”。我的這種做法更滋長了邪惡對大法的迫害,這樣做,不但背叛了師父的慈悲救度,也違背了大法的要求,還給大法造成了難以挽回的嚴重損失。所以在此,我鄭重、嚴肅寫下“嚴正聲明”,聲明以前向邪惡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今後一定要遵照師父的教誨,正念正行,嚴格要求自己,要修煉中勇猛精進走好師父安排的修煉路,把師父要我們做的三件事積極努力去做好,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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