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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瑞成 我96年得法。大迫害開始後曾兩次被非法綁架進拘留所,由於自己的根本執著沒有去,因此在以造謠等流氓手段的威逼、欺騙、高壓下,雖是不情願的寫了“保證和認識”之類的東西,但卻實給大法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和損失。作為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粒子的我,非常內疚和愧對師父的教誨,是師尊又一次把我從地獄門前拉起來。我嚴正聲明,在大迫害中我所說、說寫的一切作廢。堅修大法,緊跟師尊的正法進程,努力加倍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和不良的影響;在講清真像和救度眾生的偉大歷史使命中,做好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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