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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伯新 自從法輪大法遭受迫害以來,由於修得有漏,在逼迫下,違心的寫了甚麼“保證”,並在甚麼書上“簽”了字,做了大法弟子不應做的事,完全是一種變異的觀念造成的,給大法蒙受難以彌補的損失。為此,我嚴正聲明:我寫的、簽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緊跟師尊正法進程,按照師尊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要求去做。學好法,精進實修,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正念正行,維護好法,走正師尊安排的修煉路,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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