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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洪娟 我是1997年得法,在1999年7月20日以後進京上訪被拘留後,在舊勢力的迫害下,由於學法不深,加之對親情的執著下,被迫向舊勢力妥協,寫了“保證書”,給大法造成很大損失。現在我通過學法認識到過去由於正念不足被舊勢力鑽了空子,使我險些失去這萬古機緣,而且又怎能對得起師父對我的苦度。從現在起我正重聲明那時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並且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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