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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春利 我是7.20以前得法的,當時學法不精進,對法理悟不深,所以對法不夠堅信,學幾個月就不學了。前不久我又重新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只有大法能揭示宇宙真理,人生的目地。這回我堅持學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非常精進。我更加體會到大法的內涵所在。我一定要堅修大法!在此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的或其他人替我說的、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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