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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盧化民 7.20以後,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610強迫辦班和警察不斷騷擾恐嚇下,被迫寫了“不煉了”,在別人寫的東西上簽了字,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對不起大法的事。我嚴正聲明:以前自己寫的和別人替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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