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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純光 我嚴正聲明:我在戒毒所放回來後在鎮派出所簽的字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廢。在2002年鎮派出所按的手印全部作廢。我丈夫在鎮政法書記、司法人員的謊騙和壓力下,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替我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保證書”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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