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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香申 我於2000年春節期間公開煉功,被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回家後,家人與朋友為避免我再度被迫害。以我的名義寫了甚麼“保證書”之類的東西。在此我嚴正聲明:不論我寫還是其他人代我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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