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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立華 我在1999年由於被江氏的謊言和自己執著所帶動,向工作單位派出所寫了“保證”(“保證不修煉”),現聲明全部作廢。我對自己的不清醒非常痛恨。我會加緊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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