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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淑榮 在99年7.20江××迫害大法之時,我丈夫單位和街道居民委逼他簽字,丈夫不簽,我由於學法不夠、替他簽了,做了違背大法的事,現特此聲明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2/864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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