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田清香 我是1995年10月份得法,得法後師父給我淨化了身體。由於自己沒有真正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學法、修煉很不精進,抱著很強的執著心、做事心。2000年10月份,因資料公安抄了我的家,把我的複印設備搶走了。當公安對我進行問話筆錄時,他問我還煉不煉,我說了妥協的話,這是因為怕心。接著我簽了字,又摁了手印。丈夫因我修煉,怕影響他的前途,逼我放棄修煉,在2001年12月我被迫離了婚,帶著一個13歲的男孩。我沒有正式職業,靠打字維持生計。在2002年6月份,又因複印了師父的講法,公安又抄了我的家,把家�堜狾釭熙]備搶走,人也關起來了,只有六天說是要放我出去,要我寫一份深刻的“保證書”。610還讓我父親簽了“監視我不煉功”的字,當時都沒有悟到這就是隨從邪惡,在與舊勢力簽約。現在回想起來,深感痛悔,對不起師父。我現在要嚴正聲明:我個人、父親所寫的“保證”,簽過的字,摁過的手印,說過的一些不該說的話,從即日起全都作廢。我向師父保證,以後這樣的事情絕不會再發生,一定精進實修,勇猛精進,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學法,證實大法,發正念。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3/86484.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