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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劇淑芳 我於1997年有緣修煉法輪大法,修大法後,我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來約束自己的言行,凡事向內找。身體健康了,家庭和睦了,心靈得到了淨化,連世界觀都變了,心�媮`是樂呵呵的,別提多高興了。99年7.20由於小人的妒嫉,把我們修大法的好人推向了政府的對立面,邪惡對大法弟子進行了殘酷的迫害,當然,我也在被迫害的行列中。我懷著對黨、對政府的信任,依法上訪,誰知信訪局成了公安局,見到大法弟子不問青紅皂白就抓,把我們遣送抓回當地看守所。在看守所裡邪惡讓犯人看著我們,要是煉功就戴背銬,吃喝拉撒都要有人幫助,生活不自由,還在我們村開公判會,對我們本人在名譽上詆譭,在人格上進行侮辱,對我們的家人進行看管,還在經濟上對家人施壓,勒索每人3000元。由於自己學法少,加上有各種執著心,寫了和做了一些背叛大法的事,我現在嚴正聲明全部作廢。徹底與舊勢力決裂。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3/864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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