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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趙利華

    2004年8月11日,我市國保大隊到我丈夫(不修煉)單位,把我丈夫強行帶回家,非法抄我家。把家�堛犒q腦、打印機、錄音機和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經文、資料等全部強行抄走,丈夫的手機也被抄走,又派人到單位綁架我。在市公安局連夜審訊,威逼、恐嚇、辱罵,讓我交代所認識的大法弟子和資料的來源,上網和誰聯繫等。為了不讓別的弟子再受迫害,不連累別人,我就承認一切都是我幹的,它們判我兩年勞教。由於自己有怕心、人心,經不住偽善的誘惑,向邪惡妥協,寫了“認識、不煉功”和一些違心的語言。我知道是自己的執著造成的,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悔恨難當。為了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洗清自己的污點,在此嚴正聲明:所有說過做過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完成歷史賦予我們的使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3/86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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