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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師金蓮

    我72歲,96年得法。之前患冠心病多年,經常休克,每年花很多錢看病也不頂事。後來經本村大法弟子介紹修煉了大法後,身體全好了。99年7.20後,大隊治保會帶領鎮上公安人員突然抄了我家,搶走了大法書籍,並威脅不准煉功。由於我害怕得很,燒了大法書。燒書不久,我的冠心病又復發了,並又添了出血病,經常出血不止,我悔恨萬端。後經同修幫助,我願立志,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3/86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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