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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景華、孟憲芝 我們有幸得到大法後,身心受益,受到很大啟發,深感大法好。但在邪惡迫害嚴重時,它們到我家強迫不讓學大法,當時我們只是口頭表面的答應並簽了名,答應不學。後來考慮不對,這是配合了它們,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要求。走了一段彎路,深感痛悔。今後決不配合邪惡,跟大法走,一學到底。聲明以前的“簽名”作廢。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3/864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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