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王顯華

    自99年邪惡瘋狂迫害大法以後,由於自己學法不深,當地派出所找到我要我寫“保證”、交書,當時我也違心的寫了“保證”,也交了部份書;單位領導也要我寫“保證”,由於自己怕心重,對名、利、情也不能完全放下,也違心的寫了“保證書”,違心的說“不練了”,自己偷偷的在家煉,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2000年底我在同修的鼓勵下到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打出“法輪大法好”的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後被單位派出所抓回,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的邪惡迫害下,由於自己對法的認識不深,有怕心,放不下情的執著,想早點出來,被邪惡鑽了空子,違心的寫了“悔過書、保證書、揭批書”,提前一個月從勞教所出來。邪惡仍不放過我,單位公安處又要我寫“悔過書、保證書”等,我又違心的寫了。後來我被單位調到一個偏遠的地方工作,又違心的寫了所謂“思想匯報”。我現在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的所有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將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4/86596.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