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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徐士雲

    我99年3月有幸得大法,從此走上修煉之路,身心受益難以言盡。自江氏集團鎮壓法輪功以來,我曾被三次逮捕、拘留。在這期間,因自己學法不深,雖沒有寫過“三書”,但在人心、怕心的干擾下,在市610、惡警、家人的逼迫下,神志不清時按過手印、簽過字。後來我丈夫(不修煉者)無意中流漏出在610、辦事處、惡警、單位的高壓下,背著我替我寫過東西、簽過字。此後的日子裡,我無時不在為自己和家人愧對師父和大法而深感慚愧和內疚。今天,我要嚴正聲明:不管是我還是我的家人所寫、所簽的字、按過的手印,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行為,全部作廢。堅修大法,修煉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4/86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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