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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賴繁榮 我於98年得法。但由於人心太重,和長期放不下的執著,造成我在勞教期間,在邪惡酷刑和高壓逼迫下承受不住,違心做了作為一名修煉人絕對不能做的事,蒙羞受辱至今,覺得愧對師尊慈悲苦度。在此懷著無比沉痛的心情,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期間被邪惡慘絕人寰折磨下違心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全部作廢。今後決心以修煉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全盤否定舊勢力,堅定正念,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助師世間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0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4/865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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