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高春蘭

    我於1996年喜得大法,由於我學法不深,在1999年7.20日邪惡迫害期間,做出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交過大法書籍和師父的法像,燒過大法書籍及資料。家人替我寫過“保證書”,按過“指印”。現在我回想起來實在對不起師父及大法,後悔莫及。現在我嚴正聲明,我做過不符合大法的行為統統作廢。今後一定要加倍努力學好法,來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4/86596.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