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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朗春英 我於1997年得大法,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強,家庭干擾很大,家人在邪惡宣傳下,從不相信到極力反對。在1999年7月20以後,我的大法書籍,磁帶(講法帶,煉功帶),師父的法像沒有保護好,被家人毀壞。現在回想起來,真是後悔莫及,深感痛惜。深感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在嚴正聲明這一切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緊跟師父,做好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4/865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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