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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雅芝

    我54歲,1996年得法修煉,身心得到極大昇華。2001年底我在外面寫“法輪大法好”時被公安警察抓到監獄裡四、五個月。由於怕苦和沒放下的情,在監獄裡沒有過好關,被邪惡鑽了空子。現在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東西全部作廢。加倍彌補,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4/86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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