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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齊永芳 1999年、2000年,單位逼我女兒替我寫“保證不煉”,雖然不是我自己寫的,可這些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影響和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4/865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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