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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福海

    我於1998年初開始煉法輪大法。2001年因上北京上訪被邪惡強行帶回原地,在勞教所關押2年之久。在關押期間,邪惡強制我寫下了“三書”,強行洗腦,企圖讓我放棄對大法的堅定信仰。師尊說過:“強制改變不了人心。”我在內心深處一直都在反覆思考自己的所作所為,最後認為還是師尊說的對,我不能因一時的觀念而錯過了千萬年的等待,更不能讓“歷盡萬般苦”來度我的師尊失望。所以我現在重新認識自我,決定堅修大法,至死不渝。特此聲明:在勞教所內寫的“保證書”、“悔過書”、“決心書”現在全部予以否定。那是在邪惡的迫害下所做的行為,以前有過對大法不利的言行現在也全部收回、全部否定。重新回到正法中來,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按照師父說的,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精進不止,救度世人。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5/86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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