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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孟憲立 99年7.20年以前,因為家庭環境關係,很少靜心學法,以致正念不強。後來,在求圓滿心的作用下,不理智的去天安門廣場煉功。被非法帶回後,學校(大學本科)強行非法將我開除學籍,給周圍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響。回家後,被不明真像的父母嚴加看管,無法學法。以致在怕心與壓力的作用下。違心的寫了“揭批書”“保證書”等。現在,我明白鎮壓法輪功是非法的。我聲明以往一切對大法與師父不利的言行一概作廢。我決心,今後在任何形勢下,堅修大法,決不向邪惡妥協,做好大法弟子應做好的三件事,加倍彌補自己所造成的損失,同時堅持向家人講清真象。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5/866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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