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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新蘭

    我由於對法理認識不深,在大法遭迫害期間沒能清醒的認識到助師正法的偉大使命,在派出所及廠領導的逼迫下,違心的寫了“不煉法輪功”、“不上訪”的“保證書”,助長了邪惡迫害,對不起慈悲苦度的師父,對不起大法。現聲明:向邪惡寫的“保證書”皆作廢。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堅信師父,隨師正法,儘自己的所能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5/86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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