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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秀梅

    我在2004年9月16日晚上做真象,被派出所綁架,被送進拘留所,由於親情沒放下,頭腦不清醒,違心的說“不煉了”。我後悔莫及,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我現在嚴正聲明:我在拘留所所說的全部作廢。功我要煉、法要學,我要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信大法、堅信師父,勇猛精進,早日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5/86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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