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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盧泉香 我在2001年7月13日在家被惡警綁架、抄家,自己被迫在飯店寫了“不煉功、不學法”的“保證書”。我今天深刻悟到,對不起大法對不起恩師,大法是嚴肅的。為此我要嚴正聲明:以上從99年7月20日到2001年7月13日,我所說、所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從現在開始堅修大法,一修到底,助師正法,救度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5/866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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