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姜秋英

    在勞教所殘酷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於2004年2月18日貼真像不干膠時被派出所非法抓捕,送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幾天,後又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在勞教所,兩個犯人包夾一個大法弟子,關號子,不許睡覺,站著不許閉眼,不見天、不見太陽,天天看誹謗大法的錄像,逼我們寫“決裂書”、寫“揭批”。以後又換兩人給我們洗腦,二天後又換兩人叫我們洗腦。我曾發正念剷除舊勢力及其黑手,可是因一直未睡覺而沒能挺住,在邪惡面前妥協了寫了。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心底裡一直是相信大法的,我求師父幫弟子,我要出去自由學法煉功,師父真的救弟子出魔窟,三個月後放了出來。師父放我出來的目地,是要我好好做一個大法弟子,我一定要努力彌補過失,重新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堅決跟師父走,堅信大法,加倍的學法煉功、救度世人,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同修們早就讓我寫嚴正聲明,我以為寫與不寫只是個形式,看了明慧網以後才認識到其重要性,那就是徹底否定、解體舊勢力。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6/86752.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