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李煥平

    在勞教所期間因自己人心太重,心沒在法上,邪悟後往當地公安局寫了一封連筆信,和往當地派出所寫了一封信,這兩封信完全都是背離大法的,給大法帶來了很壞的影響,現將這兩封信嚴正聲明作廢。再有從1999年以來,我家人在有關部門以我的名義和我本人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不該說、不該寫的,統統徹底鄭重嚴正聲明作廢。徹底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我決心以後一定要做好,放下人心,按照師父要求的去做,做好我們應該做的三件事,決不辜負偉大師尊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6/86752.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