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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連枝 我是98年12月得法,沒學大法前,全身都是病,學大法後,感覺身體病痛減輕,受益了。7.20被抓到公安局,他們問我還煉不煉了,我不情願的哼了一聲,他們就幫我寫了“保證書”。 我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算。以後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6/867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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