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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伍運娣

    我1997年7月得法。在這五年被迫害中,我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錯事,給大法造成了嚴重損失。事項如下:1999年7月,向610惡人,向丈夫單位交書;1999年11月,向610惡人寫擔保;2000年幾次被非法關押,在610惡人記錄口供上簽名字,按指印;對610惡人幾次非法抄家時,沒有正念制止邪惡,致使大法書被抄走;2001年7月,在勞教所寫“保證”、“三書”;2001年12月,在勞教所被迫按下雙手掌、十指取印、簽名。總之,在這5年被迫害中,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聲明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正念正行,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清醒、理智的走好最後的每一步,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7/86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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