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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哲

    99年7月20日大法受到誣陷、由於學法不深,為應付邪惡要求,把幾本大法書交給工廠收書人員,後來認識到這是對大法犯罪,給大法和修煉造成了嚴重損失,給自己留下了污點和深深的痛悔。2000年3月被公安人員以瞭解情況誘騙非法拘留。4月出來後,工廠黨委要我寫“說明材料”,我當時並沒從法上認識到這是對修煉者的嚴重迫害,反而寫出“是自己糊塗,沒配合公安調查是欠妥”。以上兩項做法都不是自己真實本意、是違心的,是狡猾的人心造成的惡果。所以嚴正聲明全部作廢。今後加緊彌補自己的罪過。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7/86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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