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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鄭春蘭

    在2004年3月初的一天,大隊支保到我家來,讓我在他們印好的甚麼“保證書”上簽名,他說如果不簽名就通知派出所來抓人,當時我就向他弘法、講真象,他說這是上指下派,沒辦法,我就替你填上吧,我怕被帶走沒敢制止。因為我有怕心,才順應了邪惡的安排,沒有站在法上證實法,我想這哪是真修啊?我對不起師尊的慈悲苦度,必須嚴正聲明,我過去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廢。用師尊給我的第二次生命去做好三件事,把自己當做一個真正的煉功人堅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7/86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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