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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英華 我是1995年10月份得法的,身心變化很大,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地--返本歸真,並在此後的修煉中不斷的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1999年7.20以後,在單位領導、政法委、公安局、街道辦事處等地方政府的壓力下,再加上自己嚴重的怕心和正念不足、對大法不堅信的情況下,違心的在“包保書”上簽名,口頭上答應不煉了。雖然當時這樣做了,但我還是認為做一個同化真、善、忍的人沒有錯,所以一直在家修煉。後來看到了師父的講法,知道自己做錯了,開始走出來做一些證實大法的事情。當地有許多同修紛紛寫嚴正聲明,而我始終認為那是一種形式,認為自己現在只要按照法的要求去做,寫不寫聲明無所謂。直到最近看了“明慧週刊”裡同修寫的文章,才知道那是師父給弟子們的一次歸正自己的機會。所以在此我嚴正聲明,我在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七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7/867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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