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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呂鳳琴

    99年7 月20日以後在邪惡瘋狂打壓法輪功的形勢下,我曾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如:在7月底的一次派出所召集的會上,逼人人過關表態,區電視台給我安排了鏡頭,讓我說“不煉了”,我配合做了,影響很壞。給大法和同修帶來很大損失。又如:片警說謊騙取我的身份證時,我警惕性不高,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竟交給了他。還有,在發放資料被邪惡發現架到派出所時,儘管發正念,當天回了家,但是派出所讓我愛人來接我時,讓他寫了“保證”還簽了字。我當時沒有抑制邪惡,在客觀上實際是配合了邪惡,起到了助紂為虐的作用。我為以上的言行深深悔恨。為此嚴正聲明:在這五年中,凡是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緊跟師父,做好三件事,做個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9/86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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