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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景明

    我於1996年有幸得法。在1999年7.20和2001年參加610邪惡洗腦班期間,由於正念不強,沒有頂住壓力,寫下了“保證書、悔過書”等。在後來雖然也做了一些正法的事,但由於根本上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行為表現上不能用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有些行為甚至不如常人,給大法造成了不良影響,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也對不起自己。現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說的一切對大法不利的言論全部作廢。重新走回大法修煉中來,徹底改正自己不良行為,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趕上正法進程,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9/86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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