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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陳作明

    北京“自焚”發生後,要求全國人民由中央到基層觀看自焚現場電視,因此我們鄉政府召集我村法輪功學員在大隊辦公室觀看。大家看完後鄉長叫我發言談對法輪功的“認識”,在當時因對法學得不深,在毫無思想準備的情況下說出對大法不利的話。隔數天後又把我買的老師10餘本寶書也上交了。過後才感到後悔,現在我嚴正聲明所說的全部作廢!我誠心改正,重新走上法輪大法光明大道上來,放下私心雜念、救度世人!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9/86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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