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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子茗 我於1998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2000年8月被公安非法抓入收容所關押長達10個月時間,被逼迫寫了“三書”。回家後,通過學法認識到以前的做法是錯誤的,現在嚴正聲明,過去在公安干警的威逼下,所有不符合法輪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從今以後加緊彌補,尊師敬法,用法輪大法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以實際行動證實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9/86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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