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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文瓊 江氏政府非法將我強迫到洗腦班進行洗腦,並將我送進了勞教所。在邪惡的殘酷迫害下,由於自己的執著心,我違心的寫了所謂的“悔過書”“保證書”“揭批書”。我現在嚴正聲明;我在洗腦班和勞教所裡所寫的一切違反法輪大法的材料,違反大法的一切言論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9/86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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