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淑雲 在中國勞教所殘酷迫害下,違心的做了不符合大法弟子要求的事,包括寫“三書”,強制寫“揭批、答卷”、強制每天背誦誣蔑大法的守則和宣誓等,即所說所寫所做玷污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同時在勞教所接見日,邪惡逼迫家屬誹謗大法、踐踏師父法像等一切言行作廢。挽回大法帶來的負面影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9/8689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