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恆 1999年7月20日法輪功被迫害後,廠退休辦來人到我家多次催寫“不煉功的保證”,不寫不行。由於學法不深,對法認識不足,用常人之心寫了“保證”,屈服了邪惡壓力,給大法造成了損失,自己留下了污點。在此我嚴正聲明:“保證書”作廢。今後緊跟大法進程,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走好最後每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9/8689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